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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今年實施的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》中關(guan) 於(yu) 餐飲企業(ye) 必須設立隔油設施的規定。近日,區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、法規科和區環保局組成聯合檢查組,對十八裏店鄉(xiang) 呂家營餐飲一條街28家餐飲企業(ye) 的隔油設施進行了專(zhuan) 項檢查。
這家餐館並沒有按照有關(guan) 規定設立隔油設施。根據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》規定,檢查人員對飯店負責人開出了責令整改通知書(shu) 。據了解,隔油設施可以完成餐飲汙水的油水分離,達到隔油效果。如果餐飲企業(ye) 未設立隔油設施或隔油設施不能正常使用,飯店的汙水會(hui) 直接排入市政管線,造成市政管線堵塞,不但對環境造成汙染,而且還嚴(yan) 重影響群眾(zhong) 生活。
根據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辦法》第三十六條規定,餐飲服務排水戶未設置隔油設施或隔油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,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。 據了解,在餐館開業(ye) 前必須設置隔油設施,由環保局進行檢查審批,否則將不允許進行營業(ye) 。同時,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還會(hui) 定期對餐館隔油設施進行檢查。